中国疤痕网(微信公众号:scarbbs)讯:对于创伤、烧伤后病人形成畸形或留有瘢痕的治疗,原则上,一般待瘢痕较稳定成熟后,再进行整形,一方面手术效果较好,另一方面减少术中出血。增生性瘢痕一般在6个月~2年后,瘢痕渐趋成熟,变软而平坦,颜色变浅,充血消退。因此,创伤、烧伤病人再次手术时机最好在6个月或1年以后,待瘢痕软化、稳定之后再行手术,效果较好。
但如果影响患者的功能和生活时,则不应等待,应及时切除瘢痕,松解挛缩,纠正外翻,松解周围组织并进行皮片游离移植或皮瓣的转移修复。如:对于上下眼睑,瘢痕挛缩可导致眼睑外翻,不能完全闭眼,结合膜外露,使角膜失去保护,如长期不矫正,多继发慢性结膜炎、睑板和结合膜肥厚、角膜溃疡、白斑,严重者可导致失明。又如手烧伤或外伤,创面愈合后形成增生性瘢痕,常不能维持正常功能位;尤其是手背瘢痕,挛缩后可牵拉掌指关节背屈,甚至引起关节脱位,严重手部挛缩者,功能障碍日久,还可出现废用性肌肉萎缩和骨质脱钙,所以应早作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