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瘢痕分期
瘢痕的形成是创面愈合的必然结果。浅Ⅱ°烧伤愈合后瘢痕增生不明显,多可“恢复原貌”;深Ⅱ°以上损伤难以实现“完全恢复”。瘢痕程度受年龄、部位、损伤程度、治疗手段以及个人体质等多种因素影响。
(一)增生期
创面愈合后1~3个月内开始出现瘢痕增生,6个月左右达到高峰。瘢痕高出周边正常皮肤,呈鲜红到暗红色不等,表面可见增生的毛细血管,质地硬、弹性差。伴有瘙痒甚至刺痛,夜间尤甚。如表面反复出现皲裂、溃疡,增生期将明显延长。
(二)成熟期
一般在创面愈合后6~12个月内,瘢痕进入成熟期,通常需经历6~24个月不等,少数可达数年。瘢痕厚度逐渐变薄,颜色逐渐变暗、接近正常皮肤,充血消退,质地逐渐软化但仍较正常皮肤硬,弹性有所恢复,瘙痒、刺痛明显减轻。
三、瘢痕检查内容
1. 瘢痕部位、数目、形态(条索、圆形、卵圆形或不规则形)、大小(面积),病损范围(与瘢痕疙瘩鉴别)
2. 瘢痕厚度:可分为很薄、薄、稍厚、厚、明显增厚
3. 瘢痕颜色:深红、紫红、紫色、褐色,淡紫色、淡褐色,与周围皮肤颜色近似,表面是否有扩张的毛细血管。
4. 表面有无皲裂、溃疡、窦道及隐窝等
5. 瘢痕质地:可分为很软、软、稍硬、硬、坚硬或起水疱等类型。
6. 畸形状态、关节活动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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